一、申报主体
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,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在合肥市登记注册时间满1年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、服务等相关内容;
(二)在全国专利代理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备案;
(三)有稳定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;
(四)资信良好,无信用异常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;
(五)基础条件、财务状况良好,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带动示范效应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《合肥市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书》;
(二)《合肥市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价表》;
(三)应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。
申报材料需按以上顺序整理,一式一份装订成册,每页加盖公章,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(包括扫描PDF及WORD版)。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。
四、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
(一)服务机构自主申报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11日前向注册地址所在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申报材料。申报材料应完整、真实、准确、规范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,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,并记入信用档案、
(二)县(市)区、开发区局推荐。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辖区内服务机构申报的组织受理、初审和推荐工作,要严格把关、公平公正、择优推荐,出具书面推荐意见,于5月17日前将全部材料汇总后报市市场监管局。
(三)市局评审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县(市)区、开发区局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打分,确定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。